另外一樣十年舊換新的物品,是我的手機。
從擁有第一支手機開始,十年之中我只換過一次手機,從NOKIA的8810換成NOKIA 8250,那還是因為當時我愛上了一個人,為了要跟他能夠傳簡訊,才把無法輸入中文的8810換成8250,不然的話,就算一路用到現在也不是不可能的事!
我的第一支手機
第二支手機
一直用著8250直到周圍的朋友手上都是彩色螢幕,我還是自顧自的使用著我的藍色冷光螢幕;我優異的使用習慣讓我的物品都非常長壽,到後來連我老媽的手機都比我先進,我還是沒有要換手機的意思。
後來Iphone出現了。
它的優雅身段完全的迷住了我,我和Peggy望穿秋水的等待,終於在今年初,千呼萬喚之中,Iphone上市了,剛好政府也在這時候發放消費券,想當然耳,我很快的就決定了消費券的用途,搭配中華電信的消費券方案,3600可以抵6000,我擁有了我的新愛機。
除了消費券的抵用方案,服務的小姐告訴我還可以享有「老客戶優惠」,挺開心的,只不過我和中華電信十年的交情,原來只有折抵450元,還真是不值錢啊 >_<
Technorati 的標籤:IPhone,NOKIA 8810
留言
張貼留言
在此輸入您的留言,以及使用電子郵件訂閱後續意見至您的信箱